1. 以上行程在不改变参观内容及景点的条件下,本公司有权作前后调整。藏区属于未被开发地区,很多景点有特殊性,如果想去我社没有注明的景点,产生安全与费用与旅行社无任何关系,并请配合司机签下免责协议。
2. 行程开始后,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高反、生病、有其他事情等),旅行中途退出的话,仍需全额支付全程费用。 返回的交通需要自行安排,也可以由我公司有偿安排车辆带游客返回。
3. 消费说明:关于购物店定义:四川的大部分景区内,包括5A景区都有其景区的配套商业服务,即每个沿途景区景点、法物流通处、餐厅、厕所、加水点、酒店、藏家、高原缓冲服务区内设有小卖部、超市、旅游纪念品、手工艺土特产、预防/缓解高反用品等贩卖点,高原补给服务站有工作人员普及高原反应防范知识、红景天及御寒衣服售卖租赁等等,当地藏民向游客兜售商品等等,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范围,非我社控制,请不要误解,请您根据自身所需谨慎选购,记得索要发票,特别提醒:旅游地为藏羌少数民族地区,当地私人小摊,更不在我社控制范围内,不买请勿还价。
4.骑马、游泳、漂流、潜水、滑雪、溜冰、戏雪、冲浪、探险、热气球、高山索道等活动项目,均存在危险。参与前请根据自身条件,并充分参考当地相关部门及其它专业机构的相关公告和建议后量力而行,如发生任何问题,将由您自行承担,敬请谅解。
自负责任(下单后默认甲方已阅读)
乙方已明确告知本人参加此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徒步、露营、登山、涉水、负重远行、攀冰、山路乘车、滑雪等,包括途中和在活动中使用装备而受到伤害)系一项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并充分认识活动风险的情况下,自愿选择参与本次活动,本人已清楚地认识到尽管活动的组织者已尽可能做好各项保护措施,但参加户外活动仍有可能发生意外伤害和损失,并且该项活动不适于健康状况不佳之人参加(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恐高症,心血管疾病,脑部疾病,呼吸道疾病,心理疾病、高原反应等及其它不适于参加户外运动的患者)。并已明确知道由此引发(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死亡费用等等)此类事件保险公司不会赔付,甲方清楚地知道要自担风险。甲方自行承担参加因自身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意外伤害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天气和自然环境突变、在接受设备使用规范讲解后,擅自违规操作器械、不服从活动组织者的安排,擅自行事等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此对他人造成的损失和伤害)。
对特殊情况下(如需外界救援等)发生的额外支出,属于个人行为造成的由当事者个人承担,属于团队情况的(自然等不可抗力因素)由团队总人数均摊。
凡是参加者个人与个人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参加者个人自行解决,但乙方要尽调解的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健康条件适合参本次户外活动,并有义务在下单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害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领队完成本次活动行程。
5、甲方应尊重行程沿线及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6、甲方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宠物或其他与本次旅行无关的物品。
7、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活动,并承
担相应责任。
8、活动中发生纠纷,甲方应当与乙方平等协商解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上车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9、甲方在活动期间,如要临时脱团,需出具书面证明,乙方不对脱团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情承担责任;未经乙方同意而自行脱团,脱团后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
备注:此行程具有纸质/电子版合同一样的效应,一旦确认购买此行程,即可生效!(若需签纸质合同,需备注!即可在行程出发前一天完成线下签署)